第七十二章 说谎-《宠夫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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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场面,他一次都没有在话本子里看到过。
那些写书的也太不行了!
迟公公原想着,能让皇上替刘公公出口气,毕竟刘公公是他几个徒弟里最为得意的一个。
可眼下……
心头叹了口气,迟公公看向四皇子。
宋瑾依旧是低眉顺眼,乖乖跪在那里。
元宝大头在宋瑾肩膀处蹭了蹭,转而朝皇上摇摇尾巴,摇完,抬起爪子忽的朝已经瘫在一侧的刘公公一爪子拍去。
刘公公吓得一声惊叫,“救命~”
惊叫声尚未落下,身下已经一滩骚湿流出。
大皇子……
尿了!
这个,话本子里倒是经常提及。
可见过那种话本子没写到过的,再看这种已经看腻的场面,大皇子一点兴趣没有。
刘公公御前失仪,又是在这样的场合下,皇上只一抬手,“拖下去,杖毙。”
迟公公连迟疑都没有迟疑就执行了。
宋瑾跪在那里,心头瑟瑟唏嘘。
果然是,伴君如伴虎啊。
一句杖毙,命就没了。
太可怕了!
老天爷啊,她什么时候才能和沈樾换回来啊!
感受到身侧宋瑾的害怕,元宝大头又在宋瑾肩头蹭了蹭。
皇上瞧着,心头有些……嫉妒。
不过再看宋瑾的目光,便无之前那般嫌恶。
毕竟这是天犬愿意亲近的人。
“你起来说话。”
宋瑾闻言,如蒙大赦,立刻瑟瑟起身,只是依旧不敢看皇上。
“朕派你去余州查案,查的如何?”
安国公一案,着实令他头疼。
他留着安国公还有用,绝不会为了这种小事就让安国公的儿子锒铛入狱。
可那商铺的儿子,被京兆尹的衙役打死,而京兆尹又是受安国公的指使。
这种案子,不论如何办,都是吃力不讨好里外不是人。
所以他就丢给这个老四了。
只有老四,配办这种案子。
皇上斜依在椅背上,话是对老四说,目光却看着天犬。
宋瑾按照沈樾教给她的礼仪,乖乖的一抱拳,“启禀父皇,安国公府三少爷强占商铺,指使京兆尹仗杀商铺原主一案,儿臣已经查出眉目,这案子的几个目击证人也来了京都,愿意指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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