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大人,时代变了-《我的英雄是不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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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面积小、人员构成复杂混乱、不受大国重视,成为三不管地带。

    强盗、罪犯、妓女……你能在这里看到你想看到的任何的社会黑暗面,继而成了犯罪者的天堂。

    “托尔图加岛……”李昂觉得这个名字听起来似乎有点耳熟。

    他带着一丝疑惑,继续朝前走来。

    夜幕下的托尔图加岛就是狂欢的不夜城,男人的吵闹声和女人的欢笑声回荡在空中,空气中充满了酒味、水粉味和汗臭味。

    小镇里一片喧闹,有的人在边喝酒边放着空枪,他们的娱乐是把别人头上放的空酒瓶打碎。

    万一失手了?

    抱歉,那就算你倒霉。

    在这个混乱的地方,这里的枪声会被喧闹的人群所彻底淹没,就算有人死在马路上,他的尸体或许第二天发臭了才会有人发现。

    路边有浓妆艳抹的女子在朝李昂招手,“帅哥,快进来玩啊!”

    李昂看都没看她们,捏着鼻子朝前走。

    他知道,这个时代的人都不注意个人卫生,脸上的粉越多说明斑也多,身上刺鼻的香水味是为了掩盖长期不洗澡的体味。

    终于他来到小镇里的一家酒馆前,要知道,酒馆一般是用来打探消息的好地方,这里游龙混杂,什么人都有,说不定他就能找到线索。

    他推开酒馆的大门,映入眼帘是一片混乱的场景,好多喝醉酒的人在斗殴,酒馆里回荡着悦耳的音乐,不远处有几个人正在弹奏乐器。

    周围的人看到他这张生面孔和身上奇异的装扮都有些好奇,都远远望着他。

    他一路来到酒馆的吧台前,酒保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她饶有兴趣地看着李昂。

    “看你的面孔有点生,你之前没有来过这里吧?”

    “不该问的你别多问,给我来一瓶酒。”

    李昂把钱袋放在吧台上,里面虽然没有多少钱,但是买一瓶酒还是绰绰有余的。

    “我们这里只有朗姆酒。”女酒保说道。

    “朗姆酒……”听到这个名字,李昂的眉头皱了起来,他好像又想到了什么。

    很快,李昂的酒就上来了。

    朗姆酒,是以甘蔗糖蜜为原料生产的一种蒸馏酒,口感甜润、芬芳馥郁,纯天然的酒品,陈年朗姆酒更是有一种无与伦比的口味。

    李昂喝了一口朗姆酒,入口味辛而醇厚,但是酒精度数似乎并不高。

    他多喝了几口,心里也不禁开始猜测起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

    朗姆酒、托尔图加岛、加勒比海……

    对了!

    正当他快要想起什么来的时候,不远处传来两个人的声音。

    “你知道吗,杰克在招募新人,已经有多人去排队了!”

    “走,快去试试,我们说不定也能成为黑珍珠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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