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第10章 喜欢-《失忆了别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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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怎么会随身带着袜子?”钟宜彬很是惊讶,觉得这人好有意思。

    “唔,我一紧张就脚趾头抓地,容易把袜子穿破,”当年只有十八岁的楚钦,笑起来有两个小梨涡,特别可爱,“我想着万一钟总要请我吃日料,一脱鞋有两个大洞,多不好看。”

    结果,那天面试非常顺利,钟宜彬也真的请他吃了日料。

    “想什么呢?”钟宜彬靠在床头,抱着笔记本电脑查看邮件,将近一年的邮件一封一封地看打开。转头看到楚钦盯着他发呆,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楚钦回过神来,偷看被抓包,让他有点不好意思,往被子里缩了缩,忍不住又去看他。钟宜彬长得真的很好看,据说他爸爸是个混血,所以他的眼睛看起来比平常人要深邃一些,鼻子也比较英挺。

    一双淡色的唇,有些薄,这点跟钟家大哥一样,看起来有些薄情,也容易让下属感到害怕。只有楚钦知道,那双唇并不会说出刻薄的话,而是甜甜的软软的。

    “我在想,你都不记得以前的事了,为什么还对我这么好……”楚钦因为有些走神,说话缓缓的,带着职业习惯的抑扬顿挫,听起来让人心痒痒。

    钟宜彬笑了笑,把目光转回电脑上:“因为我喜欢你呀!”这话说得非常随意,就好像这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楚钦在被子里悄悄蜷了蜷脚趾:“你,你都不记得了,怎么还会喜欢我?”

    钟宜彬回头看看他,把电脑合上扔到一边,顺着床头滑下来,单手撑着脑袋侧躺在楚钦身边:“我看到你就高兴,离得近了心跳会加速,这跟记忆无关,就算我忘了你,我还是会喜欢你的。”

    这样说着,钟宜彬拉着楚钦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隔着柔软的睡衣,里面的是温热的肌肉和有力跳动的心脏。那节奏,着实,比平静状态要快许多。

    楚钦摸着钟宜彬的胸口,害羞得指尖都红了。这些话,以前钟宜彬是绝不会说的,如今失忆了,才会说得这么直白。但这样直白的情话,却出乎意料的动人。

    然后,因为说了好听的话,正捏着楚钦的手在自己胸口摩挲的钟总,得到了一个带着水汽的,甜甜的吻。

    温热的薄唇,还是以前的触感,楚钦忍不住,轻轻含住了他的下唇。

    钟宜彬缓缓瞪大了眼睛,脑袋上的毛毛一根一根地立起,半晌,反应过来,在楚钦准备离开的时候,迅速翻身,把人压在枕头上,加深了这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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