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比如当初他看到某刘姓混血种释放言灵的时候——很难想象言灵竟然还能这么用,虽然刘秀的言灵他并非不能模仿,甚至可以模仿得比原版更强,但是不得不承认,在此之前,他确实从来没想到过言灵可以有那样的形式。 就像混血种一直在告诫自己绝对不可以轻看龙族,龙族是比人类和混血种更高等的智慧生物一样,从很久以前,诺顿就明白他绝不能把人类和混血种全部都当成一无是处的废渣,假如人类和混血种真的全无可取之处,那他们也不可能几千年来将整个龙族压得难以翻身, 但不管混血种和人类再怎么离谱,像路明非和刘秀这样的都实在有点离谱过头了。 不知道诺顿正在和老唐聊起自己,路明非眯起眼睛盯着提尔。 虽然之前还嘲讽过提尔喜欢什么类型的葬礼,但路明非其实并不打算在这里就杀死提尔,要不然提尔锋和提尔的尸骨他没法解释,甚至他之前在船上的就悄悄叮嘱过老唐不要杀死这头龙,就是怕老唐头脑一热直接把这条龙当场砍死,那样的话提尔锋可就是学校的财产了。 虽然用水笼暂时隔绝了诺玛的视线,但考虑到提尔应该有卵,战斗结束之后,提尔灵魂回到卵中,尸体只会留下价值很有限的龙骨,这样的龙骨是无法放入天书中的,路明非也没法随身携带隐藏起来,只能将它丢弃。 但是这样一来,且不说他和老唐能杀死手持炼金武器的次代种这件事有多骇人,提尔锋的归属就是个大问题——虽然提尔锋是他和老唐抢回来的,但肯定不能就这么归他俩,学院最多给他俩奖赏,提尔锋肯定是要收回去的。 如果悄悄装到天书里昧下,他又不好解释为什么提尔挂了提尔锋却没了,这样也会惹来学院里那些老东西的怀疑——一件来自青铜与火之王行宫的炼金武器对秘党而言已经是无价之宝,可不是能随随便便翻篇过去的。 所幸他之前在天书那里学了一种标记类法术,就在刚刚持刀刺穿提尔的身体时,他已经悄悄把这个法术种在了提尔体内,有这个法术印记在,无论提尔在哪他都能模糊感知到方向,而且距离越近越清晰,离得还远时可以向着大致方向接近,等到足够近之后,甚至可以详细感受到被种下印记的目标的具体位置。 可惜作为强大效果的代价,这个印记会缓慢吸取中招者的生命来维持自身,所以不能被用来种在重要的人身上以便在其危难时及时找到保护他——因为这个印记本身就是个危险。 不过对敌人来说就无所谓了。 路明非准备先放提尔离开,反正秘党也不可能因为他“只击退了次代种却没有杀死它”这种扯淡的理由找他的茬,等这次事情平息后,把自己的修为巩固一下,然后再找个合适的时间和老唐一起去找提尔,悄无声息地干掉他,然后将提尔锋收入囊中。 至于怎么悄无声息地杀死一头次代种…… 七宗罪还在天书里躺着呢。 对君主级武器,要杀一头次代种那还不跟砍瓜切菜似的? “老唐,你先别出手,”路明非转头看向老唐,“我来和他过过招。” “好嘞!”老唐垂下手中已经修复完毕的异形巨兵。 “提尔是吧?”路明非手提刀剑,看向提尔,“我突然改变主意了,你想活还是想死?” 妈的神经病!你刚刚还要杀我来着! 鳞片缝隙间向外渗血的提尔浑身上下体表剧痛,心里对着路明非暗骂一句。 哪怕是在龙族,路明非这种变脸比翻书都快的玩意也是很少见的。 “你不杀我?”提尔将信将疑。 “那得看你的表现了,”路明非笑道,“我给你一个机会,你可以向我攻击三次,三次之内,只要你能让我身体的任何部位受到哪怕一丁点伤,我就放你走,怎么样?” “你是不是太看不起我了?” 提尔脸色不太好看——这么狂?你当你是君主吗? “是。”路明非点头。 提尔:…… 他这么做,不光是为了给提尔一个机会逃走,主要也是需要一个对手来测试一下他现在倾力爆发到底能有什么水平,否则他大可以直接放走提尔,何必还要再打一架? 还不是够肉的沙包不好找吗?他总不能拿老唐来练手吧? 路明非轻吐一口气,识海中暴虐的黑龙翻腾飞舞,二度暴血状态下的龙血再次沸腾起来,全新的力量和海啸般的负面情绪一起涌上来,力量在体内流淌,黑色的情绪一股脑地涌入识海里的龙影中,龙的身躯甚至开始发生异化。 看来现阶段三度暴血就是极限了,再来一次识海里的龙影未必撑得住,万一它直接爆了那后果可就严重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