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我们容易吗?2-《春秋小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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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这点奴隶是我们唯一拿出手的货物,我们所要求的粮食数额,是我齐国同胞需求的最低限额,或许我们出的价格令赵氏不能满意,但我田氏已经倒行逆施了,看在多年商业交往的份上,请赵氏也能酌情倒行逆施一把——有时候,倒行逆施不见得错误。”

    赵武尴尬的笑了一下,拱手回答:“田氏已经把话说到这份上,我赵氏身为多年商业伙伴,怎敢不帮忙?好吧,一万石粮食,交换给田氏——你们欠了我一个很大的人情,记得要偿还啊。”

    田氏毫不感谢,他平平淡淡的拱了拱手,告辞而出,叔向在他背后轻轻摇头:“怎么不是倒行逆施呢,齐国正在征伐莒国,我们却眼看着他对盟友动手,而无可奈何。在这个时刻,我们付给齐国粮食,不是资助了自己的敌人吗?”

    赵武讪笑:“负负得正,两人一起倒行逆施,那就是正确。齐国田氏感觉到在我虎视眈眈的时候,送给我一万奴隶,甚至同意送给我七百盐工,使得齐国从此丧失了盐业专控,他觉得这是倒行逆施。而你觉得我交易给齐国粮食,也算是倒行逆施。我与田氏貌似都损害了国家利益,但我们因此让国家获得的利益呢?

    别把事情想得那么复杂,这只是一次交易而已,在这次交易当中,我们照常纳税,双方的国君收了我们交纳的税收之后,又使本国获得了彼此相等的利润,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把一场简单的商业交易上纲上线,那就不是正常行为了,那是白眼狼。收了钱翻脸不认人,或者别有企图,昧下良心不承认自己的收获,想从我这里索取更大的利益。”

    叔向忍了忍,回答:“我承认,这项交易对赵氏利大于弊。”

    叔向话说了半截,他没说出的话是:这项交易对赵氏有利,但是否对晋国有利,我就说不准了。

    春秋时四大法家先人,各有各的执法理念。管仲强调的是契约论,要求在商业交易中遵从公平原则;郑国的子产强调的是礼治,也就是在日常生活中遵守规则;叔向作为法家先驱,他强调的是规则,严格的遵守既定的规则,不能做出违法的先例。

    叔向最终屈服于赵武,是因为晋国的法律不禁止自由贸易,虽然粮食是战略物资,但在齐国削弱到如此地步的情况下,掠夺齐国的人口充实自己,也是一种手段——发动一场战争掠夺如此多的奴隶,耗费的钱粮也许超过田氏提出的钱粮数目。

    既然这样,既然法无明令禁止,叔向心头虽然不满,但他最终没有阻止这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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