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阿小和阿小(2)-《皮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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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莫名其妙地难过。

    拿着信,我去敲了乌惜家的门。这个阿小正在自己玩吉他。当时流行的一部香港电视剧里,主人公总在弹吉他,许多潮流男女都在学。

    我拿出香港阿小的信给他看。

    他愣住了,没接过去。

    “他给你写信?”

    我明白了,香港阿小没给他写信。

    这个阿小抢过信,往旁边的炉子一扔。香港阿小的信,以及回信的地址就这么被烧了。

    我才觉得,我太鲁莽太欠考虑了。

    我知道,从此这两个阿小都和我离得更远了:一个收不到我的回信,肯定是责骂我扔掉我家的地址;一个从此会因为觉得自己受伤而更加疏远我。

    高三的后半学期,整个学校像传销公司。

    老师整天说,别想着玩,想想未来住在大城市里,行走在高楼大厦间,那里才好玩。他们偶尔还会举例:某某同学,考上了北京的大学,然后,他就住在北京了……

    口气笃定得好似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谁都没怀疑住在北京就是所有幸福的终点。整个高三的年段,也像是准备离开小镇的预备营地,许多人开始寄宿在学校,全心投入一种冥想状态。仿佛学校就是一艘太空船,开往一个更开明的所在。

    我也是寄宿中的一员,全身投入这种冲刺中。直到高考最后一刻结束,回到家,母亲才叫我去探探阿小。

    阿小骑着摩托车在海边狂飙,一不小心车歪了,他整个人被抛出去,头先着的地。那是两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当时一度下了病危通知书,但总算奇迹般地抢救过来了。

    去到他家,他还躺在床上,受伤的头部已经拆线,但可以看到,前额凹进去一块。他看到我惊恐的表情,开玩笑地说:“我牛吧,摔成这样,竟然没死,而且一点后遗症都没有,就是难看了点,不过这样也好,这样出去,混江湖最容易了……”

    两个月后,我被一所外地的大学录取,离开小镇。我去向他告别,他当时已经开始和父兄去捕鱼了,只不过从此不骑摩托车,也蹬上了吭哧吭哧响的自行车。

    阿小终于成了小镇上的渔民了。

    兜兜转转,大学毕业后的我,来到了北京,来到了那个在想象中可以和香港比拼的北京。

    当然,此时的我早知道,留在北京不是全部故事的结束,而是所有故事的开始。

    偌大的城市,充满焦灼感的生活,每次走在地铁拥挤的人群里,我总会觉得自己要被吞噬,觉得人怎么都这么渺小。而在小镇,每个人都那么复杂而有生趣,觉得人才像人。

    这个时候我才偶尔会想起老家的阿小,我竟然有些妒忌。听说他娶了个老婆,很快生了个儿子,然后自己买了块地,建好了房子,也圈上个庭院,里面还同样养了只狗。

    我则每天忍受着颈椎病,苦恼着工作的压力和工作结束后的空虚。唯一能做的是不停通过职业的成就感稍微缓解自己:我是个写字的人,在一家全球闻名的顶级杂志社工作,我的文章会被到处转载。

    总有老家的朋友,从那听得到狗吠的小镇上打来电话,说你这小子混得不错。装模作样地相互吹捧下,挂下电话,迎接突然袭击而来的空虚感。

    这个晚上,我习惯性地查阅自己博客的评论,意外地看到一条留言:你是黑狗达吗?小镇上的黑狗达吗?我是阿小,我在香港,能电话我吗?我的电话号码是……

    是阿小。香港那个阿小。

    说不上的犹豫感,我竟然拖了半个月没回电。我竟然有点害怕。我不想知道他活得怎么样,无论好,或者不好,对我都是种莫名其妙的震颤。

    半个月后,突然有个事情必须到香港出差。我把电话抄在纸上,还是没决定是否拨通这个号码。

    事情忙完了,一个人瘫在宾馆空荡荡的房间里,突然下了决心拨打出那串电话。

    “喂?边个?”

    “是阿小吗?”

    “啊?”他愣了下,显然有点错愕。

    “黑狗达!你在香港?你终于要见我啦!”

    他竟然记得我的声音,可见香港的生活让他有多孤单。

    和阿月姨拉着我第一次去见他的时候一样,我竟然又紧张到全身是汗。坐在路边的茶餐厅里,我一直想象,他会是怎么样的?他应该长发飘逸,穿着入时,然后应该钉上耳环了吧?他应该终于可以打扮出他想成为的样子了吧?

    阿小进来了。我一眼就认出他。他的身体拉长了,五官却没怎么变,他剪着规矩的短发,但耳朵确实有曾经戴过耳环的样子。他依然打扮得很清爽,但背着一个不太搭配的帆布包。

    他看到我,笑开了那嘴抽烟抽坏的牙齿,张开双臂,迎上来抱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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